http://www.futianhs.com 2008-10-17 08:20 福田红树网 【字号:大 中 小】

试行价(2007年12月1日起执行)
居民及学校用户用气价格3.50元/m3
公福用户用气价格3.70元/m3
商业用户用气价格3.95元/m3
两个定价方案
方案一
居民用气 3.79元/m3
公福用户销售价格为 4.17元/m3
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中准价)5.57元/m3(含税)
上浮5%的最高限价为5.85元/m3(含税)
方案二
居民用气 3.86元/m3
公福用户价格 4.25元/m3
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中准价) 5.42元/m3(含税)
上浮5%的最高限价为5.69元/m3(含税)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海婷 施翔东)10月16日,市民期待已久的“深圳市制订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听证会在深圳市物价局举行。”物价局副局长马裕滨、深圳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以及包括专家、消费者、经营者在内的20多位听证代表出席了听证会。对于燃气集团提供的两套“涨价”方案,听证代表几乎都摆出了“要进一步商榷”的姿态。而“弹”的理由也五花八门。深圳市物价部门表示,将把听证代表们的意见整理成报告,提交深圳市政府审议。
《监审报告》多处违法?
作为消费者代表的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贺树奎一句“涨价不符合法定程序,监审报告存在明显违法之处。”如同一颗惊雷炸响在听证会上。贺树奎表示,他于2008年10月15日领到一份落款时间为2008年10月13日盖有深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印章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报告》,他认为该类报告应形成于决定听证之前,而不应形成于听证会前3天。“试问在该类报告没有问世之前,受理申请人涨价申请的决定以及本次听证会的举行决定又是如何做出的了?”
此外,他指出,该《监审报告》没有按《技术规范》第六条审核确定申请人从事管道天然气业务的职工人数,没有按照第七条审核确定申请人从事管道天然气业务的职工的平均工资及工资总额。该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对申请人工资总额的不合理扩大。
来源: 深圳新闻网综合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