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utianhs.com 2008-12-04 11:30 福田红树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海婷)记者从深圳市招考办获悉,为保证深圳特困家庭中读高三的子女都能参加高考,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2009年应届高中(含职高)毕业生中的特困生参加高考,可免交考试费。
凡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或中考条件的高中(含职高)、初中应届毕业生,属于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或正领取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户子女,列为特困考生,可免交2009年高考、中考考试费,办理报考手续费。
在缴交高考、中考考试费时,特困考生需向毕业学校出具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并交复印件,经毕业学校审核登记后,免交考试费。学校应将收齐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复印件,连同《特困考生免交考试费登记表》,于高考报名结束7天内送市招考办备案。
据悉,近年来,我市已有300多名此类特困生考上了大学。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王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