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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百度续:福田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

http://www.futianhs.com   2008-12-05 18:13  福田红树网    【字号: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张玲)深圳律师黄维领质疑百度竞价排名属违法发布广告,并将百度告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该案8月5日立案,因涉及管辖权争议,原定9月9日的开庭取消。

记者采访黄维领律师得知,福田区人民法院已于近日驳回百度公司关于管辖权的异议,这意味着,深圳律师起诉百度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将在深圳福田区法院审理。

福田法院受理原告黄维领诉百度(中国)有限公司、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后,两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属于合同纠纷,双方已就合同纠纷约定了管辖,故要求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经审查,福田法院认为,本案属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双方已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订立书面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本案原告与被告百度深圳分公司签订的《百度竞价排名合同》及百度竞价排名服务订单,合同条款并未约定管辖。

记者在这份民事裁定书上看到,“两被告主张《百度竞价排名合同》由纸质的《百度竞价排名服务订单》和登载于百度网站上的《百度竞价排名合同》条款共同组成,原告必须在百度网站上完成注册、同意接受《百度用户服务合同》条款约定,才能获得竞价排名服务。百度网站上的《百度用户服务合同》第十一条第2项约定争议由本合同履行地即服务器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管辖。但因两被告并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原告在百度网上的注册信息,且原告亦否认相关事实,故本院对两被告有关根据原告的注册在网络上与原告就本案管辖达成协议的异议理由不予采纳。”

福田法院还认为,被告百度公司还称原告与案外人深圳市移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百度竞价排名服务购买订单》中,也约定原告同意按百度网站上的《百度用户服务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其上同时约定争议由北京海淀区法院管辖。本院经审查,该合同的服务时间为2005年8月16日至2006年8月16日,并无证据显示该合同与原告、被告百度深圳分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签订的合同之间存在继承关系。综上,两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不能成立。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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